【勞資知識】避免勞資糾紛的關鍵💡勞動契約13大範例必寫項目解析

請員工一定要簽勞動契約,勞動契約可以約定的13個項目,要確保勞資雙方的關係和諧且合法有效,訂立清晰明確的勞動契約是基礎且關鍵的一步。不論是對於員工或雇主,一份全面且遵守《勞動基準法》規定的勞動契約都能提供雙重保障,既保護員工的勞動權益,也幫助雇主規避潛在的法律風險。

文章目錄

勞動契約的重點事項

依照《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》第7條,勞動契約中必須明確約定以下13項關鍵事項,以確保勞動條件的透明度和公平性:

  • 一、工作場所及應從事之工作。
  • 二、工作開始與終止之時間、休息時間、休假、例假、休息日、請假及輪班制之換班。
  • 三、工資之議定、調整、計算、結算與給付之日期及方法。

定期與不定期契約

了解定期與不定期勞動契約的差異,能幫助雇主選擇最合適的合約類型,避免未來可能的勞資爭議。定期契約適用於臨時性、短期性、季節性及特定期間的工作,並且有明確的開始與終止時間。相反,不定期契約則適用於長期或持續性的工作安排,沒有明確的終止日期。

🚩引用: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 6 條

定期勞動契約

依勞動基準法第9條規定,臨時性、短期性、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。關於臨時性、短期性、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之定義,已於該法施行細則第6條明定如下:

  • 臨時性工作:係指無法預期之非繼續性工作,其工作期間在6個月以內者。
  • 短期性工作:係指可預期於6個月內完成之非繼續性工作。
  • 季節性工作:係指受季節性原料、材料來源或市場銷售影響之非繼續性工作,其工作期間在9個月以內者。
  • 特定性工作:係指可在特定期間完成之非繼續性工作。其工作期間超過1年者,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備。

不定期勞動契約

只要不符合定期契約的條件就是屬於不定期契約。

一年一簽年資要怎麼算

勞動契約的續簽對於計算員工年資有特定的規定。只要前後年資加起來有90天,前後間格沒有超過30天,新舊勞動動契約的年資是要合併在一起的。

勞資關係顧問關心您

為避免將來可能出現的勞資爭議,勞動契約最好以書面形式明確約定。這不僅有助於釐清勞資雙方的責任與權益,也為未來可能出現的問題提供了法律依據。即使勞動契約可以一套適用於所有員工,但針對特定職位或特殊需求,個別條款的約定也是必要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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