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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勞資知識】避免勞資糾紛的關鍵💡勞動契約13大範例必寫項目解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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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員工一定要簽勞動契約,勞動契約可以約定的13個項目, 要確保勞資雙方的關係和諧且合法有效,訂立清晰明確的勞動契約是基礎且關鍵的一步。不論是對於員工或雇主,一份全面且遵守《勞動基準法》規定的勞動契約都能提供雙重保障,既保護員工的勞動權益,也幫助雇主規避潛在的法律風險。 文章目錄 1.勞動契約的重點事項 2.定期與不定期契約 3.一年一簽年資要怎麼算 4.勞資關係顧問關心您 勞動契約的重點事項 依照《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》第7條,勞動契約中必須明確約定以下13項關鍵事項,以確保勞動條件的透明度和公平性: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 7 條 一、工作場所及應從事之工作。 二、工作開始與終止之時間、休息時間、休假、例假、休息日、請假及輪班制之換班。 三、工資之議定、調整、計算、結算與給付之日期及方法。 🔗 延伸閱讀: 【勞資知識】薪資條不清楚💢勞資爭議不間斷 四、勞動契約之訂定、終止及退休。 五、資遣費、退休金、其他津貼及獎金。 🔗 延伸閱讀: 【勞資知識】資遣費算對了嗎?正確理解與計算新舊資遣費 🔗延伸閱讀: 【勞資知識】一張圖搞懂預告期與資遣通報的關係 六、勞工應負擔之膳宿費及工作用具費。 七、安全衛生。 八、勞工教育及訓練。 九、福利。 十、災害補償及一般傷病補助。 十一、應遵守之紀律。 十二、獎懲。 🔗延伸閱讀: 【勞資知識】 Boss開除員工大揭秘|勞動基準法第12條下的老闆保護傘 十三、其他勞資權利義務有關事項。 🔗延伸閱讀: 【勞資知識】老板小心六大禁忌,避免被員工開除與賠錢 💰 定期與不定期契約 了解定期與不定期勞動契約的差異,能幫助雇主選擇最合適的合約類型,避免未來可能的勞資爭議。定期契約適用於臨時性、短期性、季節性及特定期間的工作,並且有明確的開始與終止時間。相反,不定期契約則適用於長期或持續性的工作安排,沒有明確的終止日期。 🚩引用: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 6 條 定期勞動契約 依勞動基準法第9條規定,臨時性、短期性、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。關於臨時性、短期性、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之定義,已於該法施行細則第6條明定如下: 臨時性工作:係指無法預期之非繼續性工作,其工作期間在6個月以內者。 短期性工作:係指可預期於6個月內完成之非繼續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