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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勞資知識】一張圖搞懂預告期與資遣通報的關係(2024年03更新)#Blo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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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很多 老闆、人事 常常失誤的一件事, 資遣員工 除了要給資遣費之外,還要依照 預告期 與向政府 資遣通報 ,只要依照以下的步驟走就不會再搞不清楚了。你要知道預告期天數要看 勞動基準法第16條 , 就業服務法 第 33 條 資遣通報有線上與紙本兩總方式,在預告期間還需要提供謀職假喔~~ 文章目錄 1.預告期怎麼算 2.謀職假你給了嗎? 3.資遣通報,要提早多久通報 4.資遣通報有線上與書面通報 4-1.資遣通報-線上通報 4-2.資遣通報-書面通報 5.一張圖搞懂預告期與資遣通報的關係 6.勞資關系顧問關心您 1.預告期怎麼算 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,於十日前預告之。 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,於二十日前預告之。 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,於三十日前預告之。 🚩引用:勞動基準法第16條 🔗延伸閱讀: 【勞資知識】五個資遣條件與2個地雷 2.謀職假你給了嗎? 勞工於接到前項預告後,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。其請假時數,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,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。 ⭐如果不想要預告,應依照年資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。 🚩引用:勞動基準法第16條 3.資遣通報,要提早多久通報 雇主資遣員工時,應於員工離職之十日前。 未滿工作十日者,三日內補資遣通報。 4.資遣通報有線上與書面通報 雇主資遣員工時,應於員工離職之十日前,將被資遣員工之姓名、性別、年齡、住址、電話、擔任工作、資遣事由及需否就業輔導等事項,列冊通報當地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。但其資遣係因天災、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情事所致者,應自被資遣員工離職之日起三日內為之。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接獲前項通報資料後,應依被資遣人員之志願、工作能力,協助其再就業。 4-1.資遣通報-線上通報 可至本部勞動力發展署 「 資遣通報系統 」 網站傳送辦理。如被資遣員工之實際勞務提供地為臺北市、新北市及臺中市,請分別至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動即時通、 新北勞動雲及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官網(企業服務>資遣員工通報)網站辦理,相關網址如下: 本部勞動力發展署資遣通報系統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動即時通 新北勞動雲  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官網(企業服務